第四十六条

有效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体工商户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

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制定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推广使用。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