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预售和网签合同等楼盘表信息和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不动产登记簿信息的互通共享。

房源验核信息应当通过楼盘表提取。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