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广告内容应当载明企业名称、商品房位置、预售项目名称、预售范围及批准文号;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还应当明示代理销售机构。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