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大同火山群的范围和界限由火山群保护规划确定,由市人民政府埋设固定界标并发布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变更、损毁界标。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