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爱国卫生相关基础数据在区域间、部门间共享,实现爱国卫生工作的科学决策和精细管理。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