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公共厕所应当免费开放,保证整洁卫生。鼓励单位将厕所免费开放。

举办大型商业、文化、体育、教育、公益等人员聚集活动,活动场所及附近公共厕所不能满足如厕需求的,举办者应当设置环保移动公共厕所,按照标准做好保洁服务,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撤除。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