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费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依法报备。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