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本市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开展科技保险业务,创新产品和服务,为科技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各环节以及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保障,建立科技企业保险理赔快速通道。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