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奖励、科技金融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经费投入,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发展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