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第三章 技术创新第十九条有效坚持围绕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和城市建设服务的重大问题,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新能源、新材料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开发,积极参与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加强科学探索和技术攻关,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