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第三章 技术创新第二十条有效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市人民政府可以通过下达指令性任务等方式,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