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及严重危害无线电管理秩序等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