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执法保障第五十九条有效侮辱、殴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或阻挠其履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