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长城利用第三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依据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省区域内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