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幼儿园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