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应当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单位和个人争做文明行为先进典型。

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