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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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

第四条

有效

不同民族的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歧视和干涉;其子女的民族成分,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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