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第五条有效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身价费、陪嫁费及其他财物。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