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保护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廉江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生态保护,防止土壤污染和水土流失。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