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城市绿地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绿地功能要求,因地制宜,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景观、生产等作用,达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效果。

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