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南充市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城市景观风貌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保护活动。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