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有效有审批权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受理移植或者砍伐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