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李庄古镇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六条有效翠屏区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李庄古镇景区管理机构制定李庄古镇修缮规范,对李庄古镇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的形态、色彩、体量、高度、结构、材质、施工工艺等作出规定。制定修缮规范应当广泛征求专家、社会公众的意见。李庄古镇保护范围内的修缮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和修缮规范。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