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四十七条有效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遇到所投选票是否有效的疑难问题时,由选区的选举主持人和监票人、计票人共同研究决定;选区决定不了的,报选举委员会决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