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四十八条有效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或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或者其他选民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