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质量促进宣传和舆论监督,通报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