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法治保障第七十二条有效探索创建适合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新模式,采取以案释法、场景互动等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能。遵循“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普法责任制考核。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