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三十四条有效加强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务诚信,持续提升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机制。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