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三条有效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推进贸易便利化,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完善外商投资投诉协调工作机制,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支持各类企业在四川设立总部机构、研发中心、结算中心、永久会址等。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