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在本省居住的年满六十周岁的华侨近亲属,依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