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有效重点保护山体范围内,属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更为严格的保护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