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进行项目建设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