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推动城乡供水统筹发展,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以及其他用水需求,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用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