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四章 地震应急救援第三十五条有效高速铁路、城市轻轨、地铁、枢纽变电站、输油输气管线(站)、石油化工、核电、通信等工程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建立地震紧急处置工作机制和技术系统,根据地震预警信息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