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防护林严重破坏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