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有效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责任制,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燃气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