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应急救援义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