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条例第四条未知(-1)湿地城市建设应当突出黄河入海口湿地特色,体现黄河、海洋、湿地、石油等东营特色文化。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