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泰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在发生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危及泰顺廊桥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