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开放和使用,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