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十八条有效教师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解聘。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