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节约与开发并举的原则,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禁止对可再生能源进行破坏性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