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