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定点医药机构涉嫌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调查期间可以暂停对该机构的全部或者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服务。参保人员涉嫌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调查期间可以调整其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或者暂停其医疗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暂停支付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调查完成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调查结果按照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