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以下统称公路路产)调查核实、登记造册,统一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产档案,逐步建立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农村公路路产档案登记信息。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