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是否已在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担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