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选举法和本细则的规定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当选代表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