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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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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三十三条

有效

各政党、人民团体和代表或者选民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当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选举委员会不得随意增减或者变更。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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