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借“清真”或者“不清真”之名,非法干扰、阻挠他人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活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