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措施第二十条有效生产、经营有外包装的清真食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明“清真食品”标志。禁止用有“清真”字样或者象征清真意义的文字、图案标志的包装物包装清真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